借条里必须写清的 7 件事
2026-06-27 00:21 18次浏览
标题要写对:纸上行必须写“借条”两个字,千万别写成“欠条”或“收条”,因为这三者代表的法律关系和诉讼时效不一样,写错可能影响维权 。
名字写全称: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名字必须和身份证上一模一样,不要写小名、绰号或同音字,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也抄上去,这是锁定债务人的凭证 。
金额写两遍:借款金额要同时写阿拉伯数字和汉字大写(如 10000 元写为壹万元整),防止被篡改,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法院一般以大写为准 。
利息写明白:如果约定了利息,必须写清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注意法律保护的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写太高法院不支持,没写利息则视为无息 。
时间定死期:要写清楚借款的起止日期和具体的还款年月日,别写“有钱再还”或“年底前”,模糊的时间会让诉讼时效变得复杂 。
地址留送达:建议写上借款人的现住址和联系方式,并约定这个地址作为法院寄送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防止对方失联后法院传票送不到 。
签字按手印:借条必须由借款人亲笔签名,再按上红手印,签名要和身份证姓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