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张绍永律师专攻劳动争议纠纷
2026-06-25 10:38:42

张绍永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于二〇〇七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十余年。长期在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业,业务重心稳定落在劳动争议纠纷领域,同步覆盖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民商事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婚姻继承纠纷等法律事务。自执业以来,其将主要精力投入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社保合规与用工争议一端,熟悉劳动仲裁委与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裁判思路与举证规则,能够独立衔接从仲裁申请、一审、二审到执行的全流程办案环节。


在劳动争议方向,张绍永律师持续办理的类型包括: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拖欠工资追索、加班费核算、未休年休假工资、工伤赔偿、社保补缴争议、竞业限制违约、劳务派遣关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等。办案中注重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文本、社保缴费记录、考勤数据、聊天与录音证据的系统化固定,善于在“终止是否合法”“待遇欠付事实是否成立”“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等核心争议点上做细做透。


执业理念上,张绍永律师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处理思路,不盲目激化对立,也不放弃当事人核心权益。既为劳动者一方梳理证据、主张欠付待遇与赔偿;也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风险防控、规章制度审核、仲裁应诉、人事合规专项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在合同到期、岗位调整、孕期用工、短期用工受伤等高频风险场景中规避法律隐患。


代表性劳动争议案件


曲某某诉青岛某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二〇二〇年一月入职,同年三月签订首份劳动合同,二〇二三年三月续签至二〇二五年二月。第二份合同期满前,申请人依法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续签并单方终止。另涉欠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争议。仲裁后双方均起诉,法院合并审理。代理阶段核查工资流水、合同、社保、考勤,并补强关键录音——录音中对方负责人明确“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为真因。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违法终止赔偿金与各项欠付待遇一并处理,案件闭环。


张某某诉青岛某橡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申请人入职仅九天因工受伤,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继而认定工伤、十级伤残。企业前期未应诉、未异议,委托律师时已处被动。代理后排查超标准诉求与无证据支撑项目,仲裁阶段调解结案,在落实法定待遇的同时压缩不合理索赔,并为企业补强社保缴纳与用工流程建议。


孕期女职工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

员工二〇一五年九月入职行政岗,孕期被要求离职,公司采取更换门禁、驱离工位、单方解除等方式阻工。仲裁程序中双方庭外和解,权益以协议方式固定,案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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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无理由辞退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入职编辑岗,至十月被辞退,期间未签合同、未缴社保。仲裁阶段举证事实劳动关系及三项违法事实,仲裁委支持员工诉求,公司履行裁决。


员工主动拒签合同后主张二倍工资案

二〇二〇年入职物流公司,员工主动要求不签合同、不缴社保,嗣后申请仲裁主张二倍工资。仲裁部分支持后公司起诉,律师围绕诚实信用原则抗辩,法院组织调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王某某诉青岛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刘某某诉山东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分别代理劳动者一方,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取得满意结果;王某诉山东某旅行社合同纠纷二审改判胜诉案,亦在其代理范围内。


刑事及延伸业务代表案件


刘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会见核实细节、阅卷识别有利情节,庭审援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阅卷核实证据,围绕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向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意见并多次沟通,终获不起诉决定。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院 法律硕士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〇〇七年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背景


二〇〇七年至今,持续从事律师业务,执业十余年;

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覆盖劳动用工、合同审核、民商事争议处理;

长期代理青岛地区劳动仲裁与诉讼案件,对即墨、胶州、黄岛等周边区县实务环境较为熟悉;

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注重证据链条完整与调解节点把控。


社会职务与公共参与


中国律师行业执业律师(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

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代理与用工合规专项服务律师


专业著作与实务沉淀


持续梳理劳动争议高频争议点实务笔记,涵盖: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触发条件与终止合法性边界;

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与举证分配;

工伤短期用工情形下的劳动关系确认路径;

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与违纪解除证据标准;

竞业限制期限、补偿与违约救济的裁判倾向。


近期代表业绩


代理曲某某诉青岛某贸易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案,调解落实赔偿金及欠付待遇;

代理张某某诉青岛某橡塑公司工伤待遇案,被动局面下压缩不合理诉求并调解结案;

代理孕期违法解除案,庭外和解保障女职工权益;

代理未签合同+未缴社保+违法辞退案,仲裁全支持;

代理员工主动拒签合同主张二倍工资案,二审调解维护企业利益;

代理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缓;代理李某某帮信案,获不起诉决定;

为多家青岛本地企业提供用工合规复查、规章制度修订与仲裁应诉支持。


执业荣誉与评价


执业十余年间,凭借在劳动争议与刑事辩护领域的稳定输出,获得多位当事人书面认可;

案件处理以“证据先行、调解优先、诉讼兜底”为标识,在劳动者维权与企业减损两端均形成复用路径;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内部评价为“劳动争议方向实战型律师”。


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系二〇〇三年设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主管机关为青岛市李沧区司法局,现有执业律师十余名,业务覆盖知识产权、土地房产、劳动与社会保障、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方向。张绍永律师作为该所律师,长期承接青岛本地及山东周边劳动争议案件。


如你正面临违法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加班费与年假工资欠付、工伤认定受阻、社保未缴或竞业限制纠纷,可整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聊天与通知凭证后沟通案情,张绍永律师将结合仲裁与法院实务思路,为你评估终止合法性、赔偿计算口径及证据补强路径,并视情况给出调解、仲裁或诉讼的递进方案。


山东青岛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张绍永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573228710

本文参考资料:https://qd.lieju.com/falvzixun/103265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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